答: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,企业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。社会活动包括:
1、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2、当选代表出席乡镇、区以上政府、党派、工会、青年团、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。
3、出席人民法庭证明人。
4、出席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大会。
5、工会法规定的参加工会活动而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。
6、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。
Copyright C 2004-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镇江颜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&上海颜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
沪ICP备05006956号-1
地址: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大全路62号4楼 EMAIL:pcbjob@vip.sina.com
Powered by PHPYun.